(1)調節閥屬于現場儀表,要求環境溫度應在-25~60℃范圍,相對濕度≤95%。如果是裝置在露天或高溫場合,應采取防水、降溫措施。在有震源的地方要遠離振源或增加防振措施。 (2)調節閥一般應垂直裝置,特殊情況下可以傾斜,如傾斜角度很大或者閥本身自重太大時對閥應增加支承件保護。 (3)裝置調節閥的管道一般不要離地面或地板太高,在管道高度大于2 m時應盡量設置平臺,以利于操作手輪和便于進行維修。 (4)調節閥裝置前應對管路進行清洗,排除污物和焊渣。裝置后,為保證不使雜質殘留在閥體內,還應再次對閥門進行清洗,即通入介質時應使所有閥門開啟,以免雜質卡住。在使用手輪機構后,應恢復到原來的空檔位置。 (5)為了使調節閥在發生故障或維修的情況下使生產過程能繼續進行,調節閥應加旁通管路,同時還應特別注意,調節閥的裝置位置是否符合工藝過程的要求。 (6)執行機構的減速器拆修后應注意加油潤滑,低速電機一般不要拆洗加油。裝配后還應檢查閥位與閥位開度指示是否相符。